长江环保集团与洪湖市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2月4日,长江环保集团与洪湖市人民政府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洪湖市委副书记、市长沈先武,长江环保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林志民见证签约活动。

  湖北省政府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将保护洪湖水环境作为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之一。“十四五”期间,洪湖市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计划投资190多亿元,对全域水环境进行系统性、综合性、格局性的生态修复,将洪湖“绿水青山”生态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发展优势。

  沈先武表示,此次签约标志着洪湖市全域水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及绿色发展工程拉开序幕,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项目合作,洪湖市政府将为项目建设提供最大支持、最优政策、最佳服务,让红色基因的老区洪湖、天然绿色的生态洪湖、享誉全球的品牌洪湖成为长江环保集团投资兴业的新宝地、事业发展的新福地、耕耘收获的新天地。

  林志民表示,长江环保集团将以长江流域洪湖铁牛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作为整个工程先行起步示范项目,助力洪湖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洪湖绿色高质量发展,将生态绿色打造为洪湖新名片。

  洪湖市政府相关部门、长江环保集团湖北省区域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关键词: 长江 环保 集团 洪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