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296.93亿,强调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

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相关通知,将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96.93亿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1〕19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和交通委、建设局):

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5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969300万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你们,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批准。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

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

关键词: 下达 保障性 安居工程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