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开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涉及63个村和4个“村改居”

为了全面改善水质,近年来太原市不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力度,今年太原市已将7个县(市、区)63个村和4个“村改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纳入计划中,待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后,不日就将全面开工,借此进一步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太原“五水共治”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2019年建成8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2020年太原市又在47个村建成30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小店区13套、晋源区2套、杏花岭区7套、清徐县8套。

按照太原市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总体部署,今年太原市将在巩固前两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果基础上,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按照有关标准展开全面自查,随后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如果发现有的设施未投入使用或是使用不到位致使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要限时整改,严肃处理。”

太原市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基本数据库。同时,建立健全清单式管理制度,制定计划,科学选址,分类施策,倒排工期,确保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此外,制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维管理模式,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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