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相关中央、地方政策及重点领域政策

“碳中和”相关中央及地方政策包括中央领导人讲话及中央部委文件和地方政府“碳中和”相关政策及规划,重点领域“碳中和”相关政策包括电力领域、石油化工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建筑材料领域、钢铁和有色金属领域、碳排放交易权领域等。

“碳中和”相关中央及地方政策

1、中央领导人讲话及中央部委文件

自 2020 年 9 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力争在 2030 年前达到“碳达峰”、2060 年实现“碳中和”以来,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社会, 逐步实现“碳中和”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议题。中央高度重视“碳中和”承诺,多次 在重要性讲话上提及“碳中和”目标,各部委也出台多项纲领性文件,为实现“碳中和” 目标提供指引。

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气候雄心峰会等 6 个国际会议上提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承担大国责任,为实现“碳达峰” 与“碳中和”采取有力政策措施;并呼吁各国携手共面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性问题。在 2021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通过新能源发展、科技创新、制度建设等一系列举 措保障“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央行行长易纲、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也提出以市场化的方 式,使现资金向实现碳中和领域流动,并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一项 重点工作,支持相关机构研究推出碳排放权期货。

各部委出台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两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及 2035 远景目标建议文件从全国层面进行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 13.5%、18%,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24.1%的总目标。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 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把清洁低碳作为能源发展的主导方向,以 2025 年和 2035 年为节点,逐步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 生态环境部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 通过市场对碳排放量总量进行分配。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工业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能否 率先达峰,特别是重点行业能否提前达峰,将是我国兑现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的关键,要支 持有条件的行业率先达峰。财政金融方面,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会议提出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推动重点行 业结构调整,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 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等 指导意见。

2、地方政府“碳中和”相关政策及规划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中央纲领性文件为依据,在其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及 2035 远景目标中对重要性指导意见做出了响应,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重 点领域节能、支持重点行业或地区优先达到“碳中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创新绿 色科技、完善法律法规、引导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做出详述。各省市、自治区在 2021 年 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为实现减碳节能做出了今年的目标规划。

各省市、自治区在指导意见的大框架下,结合地区自身自然资源、环境状况及经济情 况,因地制宜,提出具体的节能转型措施。北京、上海等经济领先型省市制定森林覆盖率 45%、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 30%左右,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 到 17%左右等具体目标,力争做实现“碳中和”的排头兵。河北省将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 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系统推进大气、水、土壤综合治理。黑龙江、吉林、辽宁等老工 业区提出在提高煤炭及二氧化碳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同时,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 可再生能源,推动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推动钢铁、化工、建筑材料等产业耦合,促进原材 料工业协同发展。重庆、四川提出建设跨省市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发挥西南区域空气 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作用,推动川渝联合预报预警,开展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徽、 江西、江苏、河南、湖南等地计划引入优质区外电路,坚持省外优质引入和省内加快建设 相结合,构建保障有力、清洁低碳、适度超前的能源供应体系。山西省拥有丰富的煤炭资 源,未来将推动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抓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 替代。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宁夏、广西、西藏、新疆等自治区计划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同时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和森林草原保护,建立良性生态循环。 海南、云南等具有生态环境优势的地区将进一步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力争走在实现“碳中 和”的前沿位置。

重点领域“碳中和”相关政策

1、电力领域

早在 2016 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中已经提出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力争取达到 50%。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至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 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2021 年 3 月《关于 2020 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 况与 2021 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支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给。《中国能源电力发展展望(2020)》 中提出,在深度减排情景下,我国在 2035 年煤电电源装机容量占比将减少到 26%,2060 年降低至 8%,煤电在发电量的比重中大幅降低。国家电网 2021 年 3 月发布“碳达峰、 碳中和”行动方案,将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 环节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到 2025 年,将初步建成国际领先的 能源互联网。

2、石油化工领域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优化煤炭 资源开发布局,在《2020 年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中提出“十四五”煤炭行业发展目 标,即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控制在 41 亿吨左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 42 亿吨左右。中石化 2020 年 11 月 23 日举办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课题 研讨会,2021 年 1 月 5 日签署《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碳达峰与碳中和宣言》,2021 年 3 月 29 日提出具体目标“确保在国家碳达峰目标前实现二氧化碳达峰,力争在 2050 年前 实现碳中和”。中石油 2020 年公司制定绿色低碳转型路径,按照“清洁替代、战略接替、 绿色转型”三步走总体部署,努力建设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全面融合发展的“低碳能源生 态圈”。力争到 2025 年左右实现“碳达峰”,2050 年左右实现“近零”排放,为全球“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 强调:“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提高到 20%左右。

3、交通运输领域

关键词: 中和 相关 中央 地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