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郑州中院开展“送法进校园 护航助成长”普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培养儿童的遵纪守法习惯,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31日,郑州中院邀请共青团郑州市委、市妇联、郑东新区教育局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小学,为全体师生以及学生家长开展法治专题教育。

活动中,郑州中院的法官们和相关领导向学生代表赠送书籍,勉励他们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郑州市永平路小学学生家长代表发言,她表示,作为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情况、交友情况,要注意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配合好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学生代表发言,希望通过这次法治宣传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做遵纪守法好学生。

“我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小学生,我坚决做到:遵守法律,崇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以大欺小,不以强凌弱……”当日,郑州市永平路小学全体学生还进行了集体宣誓活动。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全体学生遵规守纪的决心和信心。

为使广大学生直观形象的了解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守法自觉性,全体师生还观看了由郑州中院法官指导,永平路小学学生出演的法治情景剧。该剧以真实案例改编,讲述了小朋友在生活中因交往不慎而引发悲剧的故事。演出结束后,郑州中院法官任璐结合该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师生们分析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成因,并就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自我保护提出建议,告诫同学们要提高鉴别能力,树立法规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最后,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文琳做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法治讲座,希望同学们严格要求自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弘扬法治正能量,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同时家长要加强监督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祖一、共青团郑州市委副书记马庆华、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局长田国安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领导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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