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毒品案件示范庭审 零距离接受禁毒宣传教育

为持续落实做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社会效果,扩大禁毒宣传,5月26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台前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刘某某贩卖毒品案,邀请社会各界及群众代表近20人参加庭审旁听,并对庭审过程开展评议。

开庭前,濮阳中院向旁听人员讲解了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发放了《案情简介》《法律法规释义》《旁听庭审指南》和《典型案件公开庭审评议表》。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的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审判长驾驭把控能力强、庭审逻辑清晰。

庭审结束后,市中院少审庭庭长许广慧对旁听人员进行了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围绕毒品的危害、我市禁毒形势、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下一步禁毒宣传工作打算等与旁听人员进行了交流。旁听人员对庭审过程以及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和禁毒宣传工作等进行了现场评议,对法院开展“零距离”以案普法、广开言路、开门纳谏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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