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丨追寻红色司法足迹:市法院“从党史学习中汲取力量——我来讲党史”第二期开讲

5月28日下午,市法院“从党史学习中汲取力量——我来讲党史”活动第二期开展,团支部书记葛秋燕以“追寻红色司法足迹”为题,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司法审判情况向参加活动的青年干警代表作了讲解,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员三喜出席活动并进行点评。

本次讲解从三个部分开始:第一部分“红色司法的萌芽”主要讲述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到1927年之间的一些司法实践。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司法机构——海丰县总农会下设的仲裁部产生,中国共产党人苏兆征和邓中夏领导的中国运动史上最长的罢工——省港大罢工取得胜利的背后也有司法审判的身影。司法机构如何建立?司法权如何运行?这些红色司法早期的探索为我党法制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第二部分“红色司法审判机构的建立”主要讲述1927年到新中国建立之前的一些司法审判工作情况。从中国革命第一法庭——七里坪革命法庭的成立,到中央苏区成立的临时最高法庭、最高法院,再到延安时期的边区高等法院,它们伴随着红色政权产生,坚持良法善治、以法安民,对于巩固红色根据地、边区政府、解放区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红色司法制度的传承”介绍了新民主主义阶段形成的一系列司法制度和原则。这些战争年代下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经过一代代司法工作者的传承和创新,也在我们新时代的人民司法审判工作中得到了光大和发扬。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员三喜对活动进行了点评,他嘱托广大青年干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讲到,“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党史学习不仅是我们这个阶段的“突击”内容,更应该成为我们毕生学习的绵延长河,我们应该带着向往、带着好奇在这条充满知识的长河里去学习、去探索、去成长。团支部工作也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好,让青年干警通过讲述知道的党史,深入挖掘身边的党史故事、红色司法史、历史文献等内容,共同在学思践悟中砥砺前行、成长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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