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高陵法院高效执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申请人王某某专程来到高陵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对执行法官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在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调解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20000元本金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依法向两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两被执行人均未回应。经调查,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有一辆福特汽车,便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了登记查封,但一直未找到车辆下落,故该车未实际扣押。之后,申请人发现该车线索并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扣押,经其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了案款25000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高陵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防范化解执行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促进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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