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相应款项并罚款 易通金服济南违法被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报送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银罚字〔2020〕第20号)显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存在违反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业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决定,给予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503.04元,并处185.6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88.9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银罚字〔2020〕第21号)显示,李群(时任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事业部总经理、支付事业部副总经理)对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决定,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易通金服原名山东一卡通,2017年5月3日,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变更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为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商集团”)持有山东易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4.13%股份。

易通金服官网显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全国范围)”三项支付业务许可证,是山东省内首家取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主营多用途预付卡、收单、线上支付及金融衍生服务类业务,拥有“山东一卡通”系列预付卡、“易通支付”智能终端、移动终端、聚合型二维码支付、易网通线上支付、易优惠互动营销平台等二十余种终端支付及平台服务产品,根据业务发展方向不同,旗下分为预付卡事业部、支付事业部和跨境支付事业部。

2019年12月底,央行济南分行发布的处罚决定文书显示,易通金服所涉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分别被罚款198万元、80万元,合计被处以罚款278万元,相关责任人共处以罚款15.7万元。

2019年11月,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表显示,易通金服内蒙古分公司被央行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暂停新增特约商户。此前,易通金服支付曾多次被投诉涉嫌给非法平台提供资金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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