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三大举措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采取三大举措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截至6月30日,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71亿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71亿元,占项目总额的63.1%。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事前审核机制。按照“编实编细、应编尽编”原则编制采购预算,细化和严控标准,全面反映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金额、资金来源和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内容,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便利。

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力度。将目录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分为5大类28款110项,并将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中法律顾问服务、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等69项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占比62.73%。

多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进入门槛。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财务实力较为薄弱的特点,加快合同资金拨付进度,合同首期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款的30%,合同尾款不超过合同款的10%;对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项目,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取消收取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中小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共约468万元。(记者 唐广生通讯员 桂咏梅)

关键词: 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主体责任 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