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手表不防爆岂能带下井?

■刘超 朱鸿伟

“你这只电子手表是怎么带下来的?你知不知道不防爆的电子设备不允许带到井下?”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第一执法检查组来到乐山市犍为县,在对该县塘坝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一煤矿工人把电子手表带到煤矿井下。

由于煤矿井下的特殊环境,所有井下的设备都必须是防爆的,而一些不防爆的手机、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在井下是绝对禁止携带和使用的。检查人员认为,这暴露该公司存在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入井检身不到位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纠正了该员工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塘坝煤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生产煤矿企业,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一年,存在瓦斯、顶板、水、火等灾害。“有的地方打了钻场,有的地方没有打。”在矿井综采工作面,检查人员对照该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发现现场没有按规定施工钻场,与设计规定不符。

在高度只有1.3米左右的矿井综采工作面,检查人员发现,该工作面个别液压支架安装的压力表损坏、液压支架漏液。另外,现场压力表表面布满灰尘,执法人员对企业是否做到了每天例行检查画上了问号。

检查中,每名检查人员手中都有一份煤矿企业安全检查清单,检查人员每到一处便对照清单进行检查。“清单包括检查的事项、内容和依据等,检查人员通过清单可以有效快速地发现问题。”检查组组长介绍。

通过三天的检查,检查组从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中累计发现了16项问题隐患。针对这些问题隐患,检查组向企业下达了现场执法文书,要求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同时,将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次检查组由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同时,也帮助企业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改进办法。“这次检查,专家帮忙看问题,提意见,发现安全管理工作漏洞的同时,也完善了安全管理工作的细节。”该企业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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