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广阔天地锤炼务实作风——文水选派344名干部奔赴乡村振兴一线驻村工作

文水县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助力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严格把好选、派、帮、管“四关”,确保选得准、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帮得实、管得严,让驻村工作队的人员在农村一线历练。该县本次新一轮向农村选派驻村干部344名,选派第一书记59名(其中外派临县第一书记34名),工作队长(队员)285名,目前,驻村工作队已全部进村到岗。

接到上级外派第一书记通知后,文水县高度重视,多次专题部署,把这次派驻作为锤炼、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作为向临县、向革命老区学习吕梁精神的重要途径。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具体细化落实选派任务,各单位和各乡镇也及时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报名。经过精准审核,最终选出符合选派要求、作风能力过硬的34名同志披甲出征。这34人平均年龄44岁,90后7名,占21%,年龄最小的24岁;80后—90后之间的有8名,占24%;有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学历的有17名,占50%;大专学历的14名,占41%;高中学历2名。科级干部5名,有过第一书记经历的达到17人,占到一半人数。

文水县坚持“一盘棋”思路,按照“县级统筹、精准选派、尽锐出战”的原则,及时摸清选派需求,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做到定村精准、派人精准、工作精准。

根据上级选派要求,将脱贫户20户以上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成立的村(社区)等11个行政村确定全县驻村工作队选派的重点村,保留原帮扶单位继续驻村。目的是延续帮扶机制,发挥已有的帮扶经验优势,做到“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帮扶举措“不下线”和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驻村有组织力、结对有产业基础、资源有辐射效应,做到责任、力量、工作“三捆绑三落实”。

组织部门严格要求这些帮扶单位在选派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和队员时,把善于攻坚、“最能打仗的人”派往驻村第一线,按照“一村一队、一队三人”的要求单独选派工作队,全脱产驻村,保证队伍人员继续跟进做好巩固提升和对接乡村振兴工作。

同时,县委还确定10个软弱涣散村、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红色文化村、2个宗教村,充分考虑这些村特点和帮扶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和派驻干部的自身优势,分类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融化思想坚冰,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把熟悉统战工作和宗教政策的干部派到宗教村任第一书记;整合资源、人员力量等选派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红色文化村任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注重示范引领效果。

按照就近便利、方便开展工作的要求,结合派出单位的编制数、实际人数和行政村人口数量、脱贫户数进行选派,积极探索实施“1+N”联建共建帮扶机制,成为文水县此次派驻的特色亮点。即从县级行政机关、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经济开发区、刘胡兰纪念馆、条管单位中各选派1-2个工作队(脱贫村为1个固定工作队),采取“一队带多村”的方式,每个工作队不少于3人,帮扶1-4个行政村。明确以工作队为单位,队长统筹协调管理。无论一个工作队包联几个村,帮扶单位都充分考虑人选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干部参加新一轮驻村工作,并预备一定数量的后备队员,在分配合理,安排得当的基础上,把专业人员放到最合适处,让他们在农村广阔天地锤炼务实作风,磨砺坚韧品格,保证平时每村有工作队员,急时每村有工作队伍。帮扶单位与所派驻村开展组织联建、资源联享、产业联抓、服务联办、人才联兴和治理联动等工作,构建区域化乡村振兴和网格化基层治理“联建共建”组织体系。

县委坚持在“统”上下功夫,高位推进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守正创新全面开展基层治理,为驻村工作队划定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合理提出任务要求,构建起组织部综合统筹、乡镇属地管理、帮扶单位跟踪服务、派驻村党组织日常监督“四位一体”责任链条。

一、建强基层组织,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协助配齐村“两委”班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

二、为民办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四监督”,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

四、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县委把选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根据区域性不同任务和目标要求,以制度的形式明确驻村干部派出单位在乡村振兴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驻村工作队定期汇报机制,并由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调研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明确要求驻村工作队在派出单位和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和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

为解除驻村工作队员的后顾之忧,该县将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生活补助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中,外派临县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专项经费40000元/人/年(包括生活经费),用于解决帮扶干部在驻村期间产生的费用等,结余部分也可用于慰问救助特困户、开展公益活动等。本县派驻脱贫户20户以上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也根据实际情况作了规定,要求乡镇党委协助帮扶村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有脱贫户20户以上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做好驻村人员的食宿保障工作,确保“五天四夜”制度落到实处。其余工作队按下乡补助规定执行。全面落实驻村工作队员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在工作经费中列支。以乡镇为主定期开展座谈会和交心谈心活动,关心关怀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生活。组织部细化考核清单压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实地督、暗访查、电话问、群众访、微信录等“督访查”措施,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常态化督导。同时,县委明确要求全县选拔使用干部时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纳入后备干部识别管理,激励能干的人在农村一线干出实在的事,树立鲜明的实绩用人导向,全面提升驻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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