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总监制度落地见效在提速


6月22日,中国石油聊城公司安全总监王太成到加油站开展反违章专项整治工作。

如今,在山东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厂区、会场总能看到公司安全总监忙碌的身影,他们每月不仅监督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而且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这让滨化集团安全总监任元滨着实高兴。

以前,集团内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在设置了专职安全总监,并受到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双重领导,强化了安全管理,效果显著。

做到这些,滨化集团用了不到2个月时间。

“滨化集团始建于1968年,已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化工企业集团,产业覆盖盐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热电、新能源等领域,安全管理压力非常大。”任元滨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效推动了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要归功于山东省政府制定的安全总监制度,很接地气,特别管用,是企业抓安全的生力军、好帮手。”

在山东省,像滨化集团这样,因设置安全总监而受益的企业数量颇多。

今年6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山东省所有地市、企业大力推广,在不同领域推出硬招实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新突破。

落实监管责任

集中攻坚治理

今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40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在高危行业企业设置专职安全总监的意见,安全总监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双重领导,安全总监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委派制。《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6月2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自8月1日起施行。

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秦传滨介绍,制定《实施办法》的主要是为了立足全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不专业等问题,从企业内部与外部同时发力,推动企业实现安全至上。

打破“老板至上”

实现安全至上

端人饭碗,听人吆喝,由企业任命的安全总监,往往坚持“老板至上”,而非安全至上。这个问题怎么破解?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传忠告诉记者,该厅研究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不仅明确安全总监应具备的条件、承担的职责、免职的情形,而且探索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委派制,着力破解安全总监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初步考虑是,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安全总监拟任命人选,并征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安全总监任职后,接受企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双重领导,有力破解企业‘老板至上’的老大难问题。”王传忠说。

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快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

通知明确了安全总监的设置范围、委派和过渡办法。企业应设置而未设置的,或者安全总监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安全总监的考核把关和监督管理,强化执法检查,将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推动落实安全总监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组织实施,推动安全总监制度落地见效。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对标,主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安全总监任免情况,确保今年底前做到应配尽配、配齐配强。

“《实施办法》是推动安全总监制度落实落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秦传滨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深刻认识安全总监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安全总监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切实推动安全总监制度落地见效。

明确监管职责

呈现五大特点

关键词: 山东 安全 总监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