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系统治理固本强基纪实

全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各级各部门聚焦重大风险,狠抓安全排查,强化基础建设,深化“双控”机制,根植煤矿安全流程管理,合力攻坚克难,通过强化执法检查祛除痼疾,有效遏制了煤矿事故发生,实现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0年,河北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606,同比降低69%。2021年上半年,全省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统筹调度建立协调机制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连续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等部署调度。该省安委办明确9个牵头部门和22个责任部门分工,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提出贯彻落实措施。该省应急管理厅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2019年省安委办制定的《河北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河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2020年4月26日印发实施。

为加大攻坚力度,完善治理措施,2021年,该省对煤炭行业攻坚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印发2021年攻坚阶段重点任务清单,列出32项任务及措施。2020年4月以来,该省安委办、应急管理厅先后8次组织召开视频会和现场调度会进行部署调度,以专门督促、联合督导、综合督导等方式,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2020年8月至9月上旬,该省安委办专门督促产煤市和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对7个产煤市和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等单位各生产煤矿整治方案的制定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通过督导检查与专门督促,8个煤与瓦斯突出煤矿、2个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煤矿和1个冲击地压煤矿配备了专职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完成了防灾抗灾风险评估。7个产煤市及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产煤县制定了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

此外,该省应急管理厅与河北煤矿安监局组织联合督查,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的重要内容。该省结合工作实际,每次到煤矿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时,都把三年行动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

该省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印发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2021年攻坚任务清单,提出各阶段推动落实的具体要求。

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该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快实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函》,建立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煤矿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行动方案涉及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确定各单位联系人并建立三年行动微信群,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调度推进工作进展。该省对各产煤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2021年至2022年推进台账进行审查,细化完善各地区2021年集中攻坚内容和措施任务。

加强分级管控,压实属地责任。该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全面整合煤矿监管资源,明晰省、市、县各层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每处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分级分类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

该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督办通报办法,对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正在办理的督办工作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限时提醒,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收到实效。

凝心聚力紧盯重大风险

河北省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建立“两个清单”。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该省应急管理厅针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组织河北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和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对本地、本企业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截至目前,该省政府层面共排查出197条问题,制定制度措施307项,整改率97%,其中省级层面排查出42条问题,制定制度措施76项;企业层面排查问题1184条,制定整改措施1184项,整改率96%,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为防风险、除隐患,2021年5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14个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排查、监察执法等四个100%的要求开展大排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系统共排查142矿次,发现问题524条,发现重大隐患3条,下达执法文书161份,行政处罚356万元,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6台套,停产整顿3处,曝光9次。

为有效防控煤矿重大风险,该省加强风险研判,加快过剩产能化解,进一步加快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

按照原国家煤矿安监局研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的指导意见,该省应急管理厅与河北煤矿安监局联合转发了原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指导意见,联合制定了重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2020年四季度以来,每季度均联合研判风险并发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提示函。

2020年以来,该省共关闭退出煤矿10处,其中关闭7处、部分产能退出3处,共计退出产能627万吨/年。目前,7处关闭矿井已完成关井验收,3处部分去产能矿井已完成能力核定。

经原国家煤矿安监局审核,河北省政府同意,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加快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

系统整治夯实属地责任

在三年行动中,河北省着重系统谋划和治理,一批基础工程和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

煤矿智能化建设加速推进。该省发改委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任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该省煤矿生产技术条件复杂多样、煤矿智能化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等现状,确定了河北煤矿智能化建设示范引领、重点优先、全面推广三步走目标,开滦集团钱家营矿和东欢坨矿、冀中能源股份公司东庞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梧桐庄矿等4处煤矿为首批推进的智能化建设示范煤矿,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智能化示范建设。

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再上新台阶。该省加大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抽查力度,凡发现生产过程中标准化滑坡的一律降低或取消标准化等级,2021年撤销1处煤矿的标准化等级,其余所有生产煤矿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事故煤矿除外),促进煤矿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煤矿安全流程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该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研究制定了煤矿各岗位作业流程和操作标准,出版《河北省煤矿安全流程》,印发《关于实施煤矿安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强力推进全省煤矿开展各岗位标准流程再造。2021年5月,该省组织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及区队长进行培训,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流程管理工作落地生根,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双控”体系持续发力。为构建河北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智能化技术与煤矿安全管理融合,提升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河北省煤矿智能“双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试行)》。提出煤矿以“双重预防”机制运行为基础,整合矿井安全管理、环境监测监控、主要设备运行控制等系统相关数据,根据各子系统数据与风险管控的耦合性与相关性,形成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大数据整合与统一图表展示。推进智能化技术与煤矿安全管理融合,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应急救援智能化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全员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能力,推动隐患分级治理、闭环管理,通过智能化提升煤矿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水平。截至目前,该省各煤矿企业均成立了“双控”机制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全省36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均按要求建设了信息化平台,全省煤矿“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完善。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该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2020年以来,省、市、县共监督检查1505矿次,对双停矿井巡查1030矿次,实施行政处罚1560.5万元,其中对煤矿企业处罚1509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处罚51.5万元,撤销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78个,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28个,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煤矿3处,撤销标准化等级4处,停产整顿煤矿3处,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关键词: 河北省 煤矿 安全 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