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报道    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近日,山东省安委办对《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进行修订完善,分别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中包含8项具体清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区队)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其中,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9项内容(详见上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18项内容。比如,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等。

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7项内容。比如,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等。

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6项内容。比如,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等。

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区队)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16项内容。比如,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的贯彻执行,做到车间(区队)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等。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6项内容。比如,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山东省安委办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据此文件,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关键词: 山东 制定 生产经营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