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出台意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 把责任落实到人 抓管理突出闭环

■本报记者 范荣义 通讯员 刘俊璇

如何严格落实全员责任制,如何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如何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如何健全完善危化品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危化品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安全生产培训机制、“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等七项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细化了30条具体措施。

履责有了路线图 追责制定对照表

各企业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其他岗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且对每个方面的责任落实都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全员责任制,即各企业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其他岗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要求企业制定实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覆盖每个环节、每道工艺、每个岗位、每名员工。另外,企业还要严格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制定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意见》尤其提出,企业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履行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提出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巡查督查、考核考察;对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类功能区党工委、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如何履职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也进行了细化。

在行业管理责任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支持督促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责任也进行了明确。

为防范责任不落实,《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强调安全隐患不除必须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重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严惩、“打非治违”不力必须追责、工作不到位必须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其中,对存在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转移资金、隐匿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事故发生后逃匿的,依法予以重处。

坚持常态化排查整治 盯住高危企业风险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意见》对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意见》从企业、部门、网格、专家四个层面进行了部署,同时在整改方式上提出实施闭环式整改。

同时,《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安全生产特点和企业分类、规模、层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排查,在重点时段、重点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集中排查。各部门要对分管行业领域分级落实排查责任。

根据网格在基层越织越密的有利条件,《意见》提出开展网格常态化排查,同时强化对网格员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同时,提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月开展一次外聘专家查隐患活动,县级有关部门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查隐患活动,市级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行业领域专家查隐患活动。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意见》要求分级分类建立台账,整改前“挂账”、整改中“对账”、整改后“要账”,形成闭环。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挂牌督办。

针对作为高危行业的危化品行业,《意见》还专门强调健全完善危化品企业风险防范机制,提出五个“突出”的要求,即突出综合治理、突出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理、突出专业治理、突出科学治理。其中,要求强化包联制度,县级党政领导对重点危化品企业“一对一”包联,每季度督查一次;通过遴选、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优化专业监管队伍,制定落实危化品重点县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制度。

“打非治违”雷厉风行 安全培训春风化雨

提高“打非治违”考核权重,实行“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制度;县、乡政府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意见》提出,要下大力气“打非治违”,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成效。

关键词: 河北 建设 突出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