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将业务培训完成情况纳入执法人员考核

本报讯 记者聂欣报道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8月31日,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动员视频会议,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围绕修改后的法条进行宣贯和解读。

苏州市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各行各业全面学,基层单位盯紧学,开展广泛业务培训,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做到学习全覆盖、内容无遗漏、培训有实效。同时,围绕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开展新闻宣传、专题讲座、送法上门等活动,把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

宣贯的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义务,督促企业对照修改后的法条进行边学边改,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此外,借助“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宣传“五进”、工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等活动,发放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学习材料,强化一线员工红线意识,让员工知道哪些必须做,应该怎样做。

苏州市要求严格执法,以此次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落实及“一年小灶”回头看为契机,查缺补漏,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过错“零容忍”,实行严厉的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敷衍“严打击”,做好事故企业整改督促核查,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参与各地、各行业领域事故企业整改联合检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拖延不决的,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渎职“出重拳”,强化公务人员履职教育,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依法依纪惩处,严查严处法律推进过程中的协同不力、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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