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齐河县:有权管的看得到 看得到的有权管

“最近,我们9个直属执法中队的行政执法车辆全部配备到位,这标志着我局行政执法能力再次得到提升。”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杨振民说,为全面解决基层执法队伍人员少和监管对象量大面广之间的矛盾,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局队合一+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大幅增加安全执法参与人数,不断扩大执法覆盖面。

执法人员少和任务重的矛盾突出

齐河县位于德州市最南端,面积141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0万,辖13个乡镇、2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县域范围内铁路、公路密集,煤炭、钢铁、化工、造纸等工业门类齐全,截至2020年11月,全县共有危化品及一般化工医药企业96家,涉及7处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冶金、涉氨制冷、涉粉涉爆以及重点监管工贸企业121家;2家煤矿,1家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全县共登记注册特种设备总量3300余台(套),城镇燃气经营企业17家;11条长输油气管道,总长度占到全市油气管道总长度的一半;有4A级旅游景点2个,年接待游客380万人次。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齐河县新引进和建设的重点项目不断增多,发生事故的风险及几率随之增加,给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压力不断增大。

基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队伍因规模小、人员少,面对需监管的众多生产经营单位,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

齐河县原直接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的人员共有10人,除需对全县纳入重点监管的217家企业进行日常执法外,还要根据上级安排,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重要时期专项执法、节假日重点执法等,即使经常加班加点仍不能保证执法数量和执法质量。为全面解决基层执法队伍人员少和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的矛盾,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在局机关以及辖区各乡镇全面推行“局队合一+委托执法”模式,大幅增加安全执法参与人数,确保执法覆盖面。

优化人员配置,实行“局队合一”

齐河县应急管理局积极调整完善应急管理执法体制,优化全局人员配置,建立“局队合一”模式,充分利用现有股室架构和人员,在全局组建9个业务监管执法中队(见上图)。

“我们在局机关全面实行‘局队合一’模式,打破原有的‘局—大队—中队’三级机构设置模式,变为‘局(大队)—中队’双层组织架构,局即大队,大队即局。”杨振民介绍,具体工作中,各执法队伍的人、财、物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人员按照“三定方案”职能及县应急管理局党组部署,充分利用现有股室架构和人员,在全局建立9个直属执法中队,各执法中队统一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进行执法。通过“局队合一”,县应急管理局所有在编在岗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充实到执法一线,实现了业务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有机结合,形成了人人参与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同时缓解了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扩大了执法覆盖面。

签订委托执法协议,化解双重矛盾

如何开展委托执法?经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同意,齐河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将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方通过签订《行政管理委托书》的方式,将县应急管理局的337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权委托给15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书一式5份,委托方、受托方、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各1份。

委托书签订后,各乡镇(街道)可以以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在本辖区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备专职专责的应急环保执法中队,配备不少于10名执法人员。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执法监督。

此项机制运行以来,齐河县应急管理局9个直属执法中队以及15个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已累计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1600余家(次)、上传各类文书6000余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8件,有效解决了安全隐患“有权管的人看不到”“看得到的人没权管”的双重矛盾,将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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