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等问题 河北邯郸市永年区一企业拟被罚2万元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地一安全设施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安全问题,其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万元的决定。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鉴于该企业积极整改消除隐患,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现正在履行有关程序。

关键词: 存未 采取措施 消除 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