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措施不当致车辆失控乘客死亡如何追责?

■王剑鹏

今年4月,被告人何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从浙江省台州市坎门街道前台码头往海都花园方向行驶。途经坎门街道前台坎台路“学头小超市”前,该车停车下客后下坡熄火滑行,因何某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撞断石质护栏坠入落差为9.5米的海滩上,造成车上乘客唐某当场死亡,乘客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本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何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案情

经过对案件证据笔录进行查阅,律师发现车辆无任何机械故障问题,是很明显的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随后,律师带着疑惑来到玉环市看守所会见了何某。何某见到律师痛哭流泪,说:“我就知道会出意外,那段时间我经常注意力不集中,我对不起他们,我有罪。”他边说边直用两只手拍打自己的脑袋。

情绪平复后,何某说自己的工作是开车拉货,在出事之前,他就经常忘东往西,开车走神。就是因为害怕意外,出事前几天何某还对车辆进行了检查,特意检修了刹车。出事那天,在一个坡顶,当时停车下人卸货,何某就把车给熄火了。等卸完货后,何某忘记了车子已经熄火,直接松开手刹就从坡顶掉下去了,致使意外发生。何某一直说自己对不起受害人及其家属,但是自己确实没有赔偿能力,只希望可以好好改造,早点出来,尽力去弥补。

判决

开庭审理时,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辩护词: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出事后何某立即让现场群众帮忙报警,得知已报警后,受伤的他在案发现场等待并抢救伤者,后被公安民警送至玉环市人民医院抢救;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已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最后法庭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罪案件。一名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多年的司机,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造成三个家庭家破人亡。这场事故可以说是意外,可以说是疏忽大意造成的意外,是人的过失造成的意外。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标语“安全驾驶无小事”,这是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必须保证行车安全,然而不少驾驶员往往忽视这些提醒。因此,驾驶员们一定要安全驾驶警钟长鸣,因为开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

关键词: 采取措施 不当 车辆 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