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聚焦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

9月30日,江苏省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查实的举报人,按“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的规定发放了3750元奖金。

8月24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接到“e龙岩”12345平台转来举报,立即联合龙岩市公安局凤城派出所对凤城街道龙凤花园商业街6号8楼一楼楼道口旁边杂物间存放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处,并为举报人发放了1000元奖金。

8月1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揭牌暨微信公众号启动仪式上,郴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巨培为3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举报人颁发奖金。平台上线运行以来,郴州市共受理举报1448件,立案262件,奖励76件,兑现奖金1.27万元,最高5000元,最少100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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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地积极出台或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相关规定,上线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不断筑牢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促进地区安全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各地陆续出台规定    大幅提高奖励标准

今年3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重奖,奖励最高达50万元。今年6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等4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举报的通知》,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经核查属实的,要积极发放奖励,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今年5月,江苏省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江阴市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相比之前实行的《江阴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新《办法》呈现出适用范围更广、奖励标准更高、各级责任更明等特点。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适用于江阴市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重点明确了13类具体举报范围和情形,大幅提高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金额提高到50万元;鼓励从业人员举报,对内部举报人的奖励在规定基础上,再上浮30%;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同级安委办交办的举报事项,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安委会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统一领导。

今年6月,湖南省郴州市修订的《郴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调整了奖励标准及奖金来源,最高奖励是针对瞒报、谎报事故的,可达到30万元;最少的一般隐患奖励100元。

今年7月,福建省龙岩市出台《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规定凡举报初步核实后,给予发放10元至50元微信红包或话费奖励;实行追加奖励,一般事故隐患分档分别奖励200元、500元、1000元,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奖金,最低奖励10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

今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出台的《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加大了举报奖励力度,明确规定举报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按照罚款或案值数额的15%给予奖励,最低奖励2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3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

拓宽隐患举报途径    破解举报瓶颈问题

针对以往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中存在的参与度低、举报量少、奖不出去等问题,各地坚持以方便群众、有利于工作为出发点,积极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打通举报瓶颈,消除举报障碍,极大调动了全民参与治理安全隐患的积极性。

山东省要求,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话(传真)、微信、电子邮件、微博等联系方式,受理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举报和建议。同时,该省鼓励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全部从业人员在手机上安装“爱山东”APP,并使其能熟练运用举报投诉功能。

在危化品领域,济宁市制定了关于危化品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办法,规定了35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奖励细则,针对危化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包含危化品生产、储存、危废处置、运输等全过程。相关部门一旦接到举报,将根据部门职责及时移交。

“老办法只规定举报查实后,按照对企业处罚数额的50%进行奖励,对举报情形的规定不明确;新办法根据问题的危害程度,将举报情形分成四个层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奖励。”济宁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上线的湖南省郴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实行“三号同步”运行,即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移交市长热线12345,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接管,并建立了“郴州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微信公众号”,群众发现隐患或线索,可拨打电话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针对群众关切的小区消防车通道经常被占的问题,浙江省杭州市主动将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纳入杭州市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平台,实现问题收集、分类甄别、奖励审核、交办督办、反馈评价的闭环管理。

江苏省江阴市群众积极通过“12345”民生平台或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反映相关线索,但是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发现,群众在其微信公众号后台经常留言询问奖励办法、如何举报等问题,甚至在微信后台直接举报。

针对微信后台留言举报信息不全、沟通缓慢,需要由平台主管科室转至举报处置科室处理等问题,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开发了江阴市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微信平台。“平台既满足了群众的需求,又拓宽了举报渠道,还规范了填报内容,简化了中间环节,加快了信息流转,提高了处置效率。”江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副科长蒋岚表示。

举报领域不断扩大    向全覆盖逐步推进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又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者,还是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知情者,最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深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工作,对于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山东省强调,各地要在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定期开箱收取举报信件,并可在从业人员中选取信息员,建立专门联络机制,及时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线索。

“要从政府的层面制定各地各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今年6月,福建省龙岩市市长胡盛在主持召开龙岩市政府安委会成员会议时作出部署。《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下发后,各区县立即行动,不少区县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细则。

“今年上半年结案的大弯科煤矿瞒报事故发生于2018年,该起事故就是根据群众举报发现的。”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陈远方介绍,“从过去对某一领域举报奖励进行规定,到制定各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人人关注安全是最大的改变。”

为方便群众辨识和举报,四川省成都市在出台的《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中列举了安全生产22种、消防11种隐患举报的重点情形,涉及化工和危化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食品制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

群众乐于参与举报    还需问题得到解决

今年7月24日,江苏省江阴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江阴某公司100多吨配重板的钢丝在断掉以后仍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的举报线索。经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被举报企业镀锌二车间存在现场未设置钢丝绳管理制度及行车钢丝绳检查和报废标准、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中缺少钢丝绳更换记录等问题,对其进行立案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宏祥纸袋厂堆放塑料废角料经常点燃有毒垃圾,火点上方是变压电线及电线杆;高陂镇路段叠罗汉骑车屡见不鲜;城区珑府路段大货车因篷布遮挡不当,沙石不停掉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实行以来,永定区共受理安全隐患举报31件,均对当事人和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理,并对举报人及时给予了奖励,做到了件件有核实、件件有回应,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的不断修订完善实施,极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对于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有明显促进作用。”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宣教法制科科长冯晓平说。

记者了解到,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实行以来,相关地区群众参与举报工作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当地安全生产形势也有了明显好转。一位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很高,对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积极举报问题隐患,期待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而非只是领取奖金。”

江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潘旭东表示:“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能够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不易被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说明大家的安全素质显著提升了,这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

提高站位,确保将责任履行到位

■刘 峰

今年以来,各地积极修订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目的是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吹哨人”体系,充分发挥“吹哨人”的作用,构建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积极性,为地区安全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分别对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举报和公益诉讼、举报奖励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不管是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而言,还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都是一件实实在在为地区安全发展而谋的好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地区都出台了新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全面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安全隐患问题,并推行奖励上浮政策,这对激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确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然而举报工作目前也面临一些困境:部分地区设置的奖励最高标准达到30万元、50万元,却鲜有能够领取大额奖励的案例;部分地区的举报件较少,举报的问题也较小;部分地区仍处于徘徊状态,对是否修订原有的举报政策存在疑虑,为经费问题而担忧。这些困境的出现,总体来看有以下原因,一是针对一些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普通群众专业知识缺乏,未必能查得出;二是相关地区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工作还未做到位;三是部分领导站位不高、魄力不够,亟须改进提高。以上问题都需要引起各方的注意。

总之,要想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还需各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机制,让“吹哨人”毫无心理负担地直面安全生产问题,积极主动举报。

消除四大障碍     促进制度落实

■詹承豫

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危害性大、隐蔽性强、分布范围广、信息严重不对称等特点,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激励社会广泛参与,提供多源信息,有利于增强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扩大覆盖范围。

近年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2018年1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施行,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随后各地相继出台相应的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如《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任何行业、任何领域存在的任何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规定如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其所在单位,奖励将上浮20%,明确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官网、微信号、信函、邮件等多种渠道举报。

同时,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施行也面临一些障碍。安全生产举报通常可分为内部举报和外部举报两大类。内部举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举报,外部举报则是其他社会人员的举报。内部人员因掌握更及时、准确和隐秘的信息,其举报往往具有更高的价值。但无论是内部举报还是外部举报,都面临以下四种障碍:一是情感障碍,因为举报之后被举报企业通常会被检查、处罚乃至停业,对举报人而言存在于心不忍等情感顾虑;二是文化障碍,因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忠诚,把告密行为视为背叛,对内部举报人而言更是存在被当成叛徒的文化障碍;三是制度障碍,各地分别明确了举报奖励的条件,如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地址和违法事实等信息,事先未被应急管理部门掌握且举报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对举报人而言很难获得准确信息,因而存在一定的举报顾虑;四是利益障碍,有些举报人尤其是内部举报人,与被举报企业的利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举报难免存在利益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是破除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推动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如何消除以上障碍,笔者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举报的文化氛围。举报人尤其是内部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难免面临情感顾虑和文化障碍,为此可以通过宣传讲清楚安全生产举报对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的积极作用,举报更重要的是推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解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和维护公共安全利益。

二是强化有利于安全生产举报的制度设计。如在举报方式设计上要更突出便捷和更人性化,设计更多与当前手机应用或相关社交软件相匹配的举报方式;在奖励确认上弱化相应限制性条件,加强对安全隐患线索的奖励;在匿名举报上进行更为细致的设计,鼓励匿名内部举报,同时适当延长奖励领取时限,设置代替领奖方式等。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配套制度,比如建立大数据支撑的举报线索筛选排查机制,完善接到举报后的查处流程和反馈机制等,另外要注重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充分考虑其现有的工资福利和就业保障,加大对举报人面临打击报复的保护力度,对实施报复的企业严厉处罚等。(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举报人被“踢皮球”现象当除

■朱 凯

安全生产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安全监管工作绝不仅是几个部门和少数人员的事儿,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是“上上策”,而安全生产举报就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如何让举报制度落实好、得民心,笔者认为要做到两点:一是对举报要及时受理,查实反馈;二是把该发的奖励发放到位,并绝对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

先说一件安全举报的事儿。前一段时间,一位朋友向笔者讲了一件“扎心”事。那是一个周六,这位朋友在逛商场时发现某购物中心把四层、五层租给了校外培训机构,满楼进进出出的都是孩子和陪读家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当他打电话举报时,接线员告诉他这事儿得找其他部门。当他好不容易联系到相关单位时,对方又说现在是双休日,周一再来吧。眼见一次次“撞南墙”,旁边的妻子火冒三丈:“都没人搭理你,咋还那么爱管闲事呢?”后来,国家出台“双减政策”,那些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关门歇业,但此前的举报经历还是让这位朋友有说不出的憋屈。

笔者建议,安全生产举报最好能采取“首问负责制”,别管是不是你单位负责的内容,别让举报人来回折腾,被“踢皮球”,只要接了电话就要负责收件、协调、受理,不是你的活儿就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让他们主动联系举报人。查实处理完毕后,还必须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反馈,否则群众参与监督的热乎劲儿早晚会凉。

再说安全生产奖金发放的事儿。此前有媒体报道,有群众举报山东省青州市某矿业公司瞒报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接到举报后,该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并查实了这起举报件。随后,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该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5万元。这位举报人可比笔者的那位朋友顺心多了。

其实,举报人最关心的无非是:我的举报有人管吗?能给处理好吗?另外最担心的无非是:我举报后有关部门能保护好我自身的安全吗?万一让被举报企业知道我是举报人,会不会遭到报复?如果把这两点做实、做细、不出纰漏,再加上真金白银的举报奖励,肯定能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的热情。

还以山东省为例,今年上半年该省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其他举报2585件,同比上升42%,共兑现奖励59.8万元,是去年同期19.3倍。这就是安全生产走“群众路线”取得的实实在在效果和回报。

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个法宝用在安全生产监管上也绝对好用。有人民群众那么多双眼睛帮忙盯着、看着查找安全隐患,还怕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吗?(作者系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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