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队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学史力行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部党委“六个聚焦”要求,紧盯群众和基层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民生揪心事,以实际行动和担当作为将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位推进 同频发力 展现新作为
消防救援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列入党委工程、民生工程,统筹部、局两级层面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任务,在反复
征求群众和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专题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和“为基层办实事”项目清单,明确15项目标任务73条具体措施,确保“含金量”“含新量”“含心量”十足。
各单位自上而下建立责任捆绑、定期公开、专项督办、巡回指导等工作机制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天津、上海、云南、贵州等总队以省(直辖市)政府名义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集中发布办实事项目措施。湖北、广东等总队以视频宣贯会、网络平台公示等形式向队伍内部公开党委为基层办实事承诺。
消防救援局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把落实“两个清单”作为两轮巡回指导必查项目,深入实地检查,重点帮扶指导,督促整改问题。
截至目前,消防救援局各机关、全国各总队及“四所一中心”本级制定“两个清单”1511条,办结900条,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效果好。
精准防控 保民平安 实现新突破
把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消防安全治理,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治支撑、注重多维联动,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
消防救援局推动出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联合教育、卫健、农业农村、文物等有关部委联合下发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性文件,并在山西太原召开全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部署全面达标建设工作,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督能力持续加强。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扎实开展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全力稳控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贵州、广西、甘肃、新疆等22个总队持续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七项措施”,扎牢全国3972栋易地搬迁扶贫高层安置点消防安全防范网。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推动地区政府投入3.5亿元改善农村消防基础。吉林、海南等总队推动政府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新增充电区域798处,成立21个“充电桩进小区”技术服务组,实地解决小区住宅电动汽车充电消防安全问题。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提请省政府制定《民用建筑燃气入户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强化燃气使用场所火灾防范,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2372处。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开通“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推动全省61.64万人在线学习消防知识。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遴选消防安全知识巡回宣讲团队,对行业系统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指导,为七类重点人群免费提供消防宣传培训。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解密消防电系统”主题直播活动,建成学校逃生体验室39个。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建成乡村消防科普教育基地9个,有力增强了当地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帮困解难 便民利企 彰显新形象
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
消防救援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消防法》,并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度,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各总队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一网通办、首违免罚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市交通委员会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为5类涉疫场所、130余处地铁便民服务站提供消防服务。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消防办事窗口首问负责、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等工作标准,建立受理窗口“好差评”体系。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协调地方政府为乡镇、街道增配事业编制消防专员,有效补充一线防火力量。
同时,全国各总队将志愿服务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力所能及为身边群众解决日常小事、琐事、烦心事。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76个消防救援站设立便民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医疗救助、便民工具等生活服务措施。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成立“北疆蓝焰”志愿服务队,连续多年为自治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先进事迹被多家媒体刊载报道。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先后派送10批驻村工作队到珠峰脚下少数民族村落开展志愿服务,为当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贡献了消防力量。
聚焦实战 制胜打赢 取得新提升
将尽心尽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成最大的实事,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不断推动队伍履职能力转型升级。
消防救援局与江西、福建古田、陕西延安等干部培训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支队级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作战安全、特种灾害救援等专业化培训22期,树立了聚焦实战、服务实战鲜明导向。
各总队把应急救援战场作为检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考场,先后组织开展了“高低大化”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等灾害事故救援实战演练和技战术研讨活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出台《全面加强应急状态建设的意见》,强化两级指挥中心和基层队站与社会单位、志愿力量、行业部门“四联”机制。吉林、辽宁、黑龙江、湖南、江西、安徽、甘肃等总队结合地域特点,建强冰域、水域、山岳、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组建救援教学示范团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天津、南京、昆明等训练总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为培训学员和兄弟队伍提供业务训练、装备维护等培训服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等消防研究所派出多个专家服务小组,为全国各总队火灾调查、装备巡检、消防宣传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河南、湖南、江苏、云南等总队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建防疫消杀队伍,协助地方开展防疫抗疫工作。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面对极端强降雨,坚决扛起属地主责,全力保护家园,全国10个总队增援力量闻令而动、向险而行、共战洪魔,圆满完成抗洪抢险任务,以竭诚为民的实际行动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关爱基层 暖心惠队 激发新活力
聚焦基层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加大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的倾斜力度,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增强指战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消防救援局统筹安排结转结余资金37.19亿元改善基层执勤训练生活条件,解决“三热”“暖房”等问题,支持23个基层消防救援站建设和23个基层体技能训练馆建设,为部分西部省份和“三区三州”贫困地区配备多功能勤务保障车635辆。
同时,消防救援局积极推动指战员家属本地落户、子女入学择校加分、看病就医绿色通道等优抚优待政策落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投入基层补助专项资金1亿元,推动全省60%的基层队站完成升级改造。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总队推动新建、改建备勤公寓百余套。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在总队、支队两级机关建立“雪域蓝焰”服务中心,为来队家属和指战员提供出行食宿保障。辽宁、浙江、湖南等总队依托总队医院建设消防职业健康中心,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天津训练总队聘请职业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定期为指战员开展心理健康巡诊,保证指战员心理健康。福建、广东等总队与地方职业院校共建消防救援职业学院,内蒙古、陕西、甘肃等总队与地方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队伍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湖北、四川、广西、青海等总队推动政府出台专职消防人员管理保障办法,解决制约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瓶颈问题。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建成全国首个消防烈士纪念园,吉林、安徽、山西等总队协调省直机关工委下拨专项党费,救助因公伤亡和生活困难指战员,进一步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