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安全职责不清、操作规程缺失、机柜间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董事长,其安全生产职责怎么与总经理的职责一样呢?”

“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有吗?”

“苯乙烯罐区的工艺操作规程找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没拿来,到底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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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安委办明查暗访第五工作组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危化品企业开展检查。工作组随机抽查了新疆蓝德精细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精化)、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天利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天元)、新疆龙桥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龙桥)3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查出27项问题隐患,其中重大隐患8项,3家企业均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方面存在重大隐患。新疆龙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较多,工作组建议属地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在蓝德精化,明查暗访工作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人员询问、检查现场等方式,发现该企业存在6项问题隐患,包括2项重大隐患。

工作组专家在查阅企业文件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发现未按要求足额提取、且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内容不具体。工作组专家刘啸武指出,这些都反映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等突出问题。工作组当场向企业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尽快对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逐项落实职责要求,抓紧完善制度,整改问题隐患。

在天利天元公司,同样存在安全生产职责不清、职责缺失等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董事长与总经理职责不分;缺少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各部门管理岗位、操作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进行履职考核……”。

未制定涉及安全生产等部门职责、上半年未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拿不出苯乙烯罐区的工艺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按要求编制、涉及电焊气割作业未识别出触电和火灾爆炸风险……工作组在新疆龙桥企业共发现问题隐患15项,其中重大隐患4项。

工作组专家邢春吉在新疆龙桥企业控制室检查操作规程、设计图纸等。新华网 李晏 摄

“涉及到电焊作业,危害识别这一项没有识别出触电的危险;涉及到切割,需要使用氧气和乙炔,未识别出火灾爆炸的风险,这些一定要识别出来,落实到动火安全作业票上。”工作组专家邢春吉逐一检查企业的特殊作业票,发现问题当场向技术人员讲解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耐心指导如何正规填写。“聚合反应釜操作规程中,未明确投料前氮气置换的操作要求;一个多小时了,还没找到苯乙烯罐区的工艺操作规程,到底有没有?”专家现场发问,直到检查结束,企业也未能提供。

工作组专家刘啸武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动火”“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编制;从现场的检查发现,新疆龙桥的聚合车间机柜间面向甲、乙类罐区和乙类车间方向有门窗,外墙为彩钢板,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上述问题都构成了重大隐患。

结合专家现场检查结果,工作组向企业反馈了发现的15项问题隐患,涉及到的重大隐患要求立即整改,不要心存侥幸。

专家表示,本次检查的3家企业都存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晰、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既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过程,还要保证实施。

截至目前,新疆龙桥已被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作出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天利天元处以罚款4.9万元。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将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要求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挂牌督办,确保各项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记者 李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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