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加力

本报讯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11项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任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降碳减排、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疫情防控、金融等是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领域。

《意见》明确,整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力量资源,在中央明确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持续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市)组建7支左右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与此同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资源下沉,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意见》提出,探索智能监管,整合全省非现场监管资源,接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丰富监管数据资源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充分利用监管数据,关联整合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司法判决等相关信息,探索以线索自动触发、远程取证固证、远程执法处置为关键环节的在线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意见》明确,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降碳减排、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疫情防控、金融等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协同联动,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加快实现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深化拓展监管结果运用。

关键词: 江苏 跨部门 综合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