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亚证券收证监局警示函 违规向客户承诺收益等

12月22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盈亚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亚证券”)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存在向客户承诺收益;业务推广过程中存在未公平对待客户等行为。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相关条例,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盈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盈亚证券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合规运作水平,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提交书面报告,湖南证监局将视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关键词: 盈亚证券 证监局 警示函 承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