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东莞一营业部收警示函 存违规销售私募基金行为

1月25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鸿福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东莞南城鸿福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东莞南城鸿福路营业部存在销售非光大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违规行为。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东莞南城鸿福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东莞南城鸿福路营业部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记者 岳品瑜 李海媛)

关键词: 光大证券 营业部 警示函 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