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速铺开

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我国生态保护和修复体系逐步完备,其中生态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之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近期中央多个部委密集发文,生态补偿制度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速铺开的政策信号集中释放。地方层面,河南、山东、贵州、天津等多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案也在加速落地,加大补偿力度、完善补偿机制、提升长效机制成为着力点。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全面铺开过程中,仍面临着制度框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难点、痛点,未来还要进一步明晰产权制度,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水平。

生态补偿机制获政策力挺

生态补偿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专家表示,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多元化生态补偿格局,补偿范围也逐渐由单领域补偿延伸至综合补偿。

近期生态补偿制度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速铺开的政策信号集中释放。6月2日国办发文表示,制定林业草原碳汇行动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5月21日中央深改委会议明确提出,要统筹运用好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把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发力,有奖有惩,决不能边拿补偿边污染。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应重点聚焦生态保护补偿立法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部委日前联合出台《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提到,“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补偿为主,推动邻近省(区)加快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撰文指出,今年要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

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成长春表示,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有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对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和供给能力、促进生态扶贫和谋划绿富双赢,使“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生态保护 补偿 机制 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