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率先全面推行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江苏省2020年开始试点开展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分类、差异化监管。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加大清单内企业正向激励,受到广大企业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欢迎。截至2021年5月底,全省纳入正面清单企业数量达5125家。

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率先制定并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2020年疫情期间推出的差异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制度,由临时性措施正式“转正”,在全省范围内常态化全面推行。鼓励利用大数据等形式创新正面清单纳入和发布方式,与“环保脸谱”有机统一,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非必要不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实施各类正向激励措施,将现行有限的执法力量聚焦于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充分营造“守法重奖、违法严惩”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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