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细心法官发现端倪 多方努力彰显司法温暖

蓝田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不太平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蓝田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杨香利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收到被告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原告王某收取赔偿款的收条和手持收条在病床上拍摄的照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的凭证。

根据这些证据判断,原告王某已经从肇事司机处得到了赔偿,保险公司也已经将肇事司机垫付的费用支付给了肇事司机。

既然这样,王某为什么还要向法院起诉呢?

杨庭长认为有必要在开庭前找原告核实相关情况,但原告在起诉后,并没有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也无人签收。

面对这种情况,杨庭长说:“这个原告70多岁,根据诉讼费减缓免审批表来看应该是一名贫困户。目前从被告提供的证据看原告已经获得了赔偿,但原告为何还要提起诉讼?现在案子就要开庭了,原告却联系不上,这个案子可能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2021年5月29日下午,杨庭长刚参加完院里的会议,便带着书记员任碧前往原告村组寻找原告。在村委会,杨庭长了解到原告果然是一名五保户。

来到王某家里,杨庭长耐心向其解释民事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但王某情绪激动,加之已年过七旬,口齿不清,根本无法有效沟通。面对这种情况,杨庭长只能再次返回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进行商议,希望能给原告申请法律援助。

经过杨庭长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的沟通协调以及街办、司法局和村委会的大力协助,终于在开庭前为原告办好了法律援助手续。

庭审中,杨庭长很快查明,原来肇事司机只是在原告王某住院期间为其垫付了相关医疗费和护理费,所以王某才起诉要求赔偿其他损失。庭审中,王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对其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

庭审结束后,王某不好意思的对杨庭长说:“那天你去我家我还以为法院要‘拉偏架’,对你的态度不好,说的话也不好听,实在对不住,没想到你没跟我计较,还给我帮忙找援助,开庭后很快就查清案子,我现在知道法院确实是给群众办实事的地方,让我们能顺利打官司,实在是太好了······”

杨庭长笑着安慰王某,告诉他不要有心理负担,照顾好身体,法院会依法维护每一位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蓝田法院坚决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服务群众,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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