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平阳法院:法官积极奔走破解困局

因一起交通事故,生活拮据的被执行人背上了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经平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方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9年1月15日晚,洪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经过平阳县腾蛟镇某路段时,不慎撞上正在人行道上走路的白某。经交警认定,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白某无责任。

事后经鉴定,白某颅脑严重损伤,两处主要损伤分别为七级、九级伤残。为了求医,白某抵押了房屋,用贷款支付医疗费,但还是留下了偏瘫的后遗症。

2020年3月,白某向平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洪某支付相应经济损失。法院判决洪某支付白某1746013.72元。

同年10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调查发现,洪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洪某是木工,收入微薄且不稳定,其本人、妻子、孩子及老父亲都挤在腾蛟镇某村的一间老房子中,生活捉襟见肘,根本承担不了如此巨额的赔偿。

2021年春节前夕,执行法官陪同坐着轮椅的白某及其家人,前往被执行人洪某家中调解。调解并不顺利,洪某一家只能勉强拿出5000元现金。春节后,因洪某无力偿还执行款,平阳县法院对洪某拘留15日。白某一家得知情况后,提出洪某至少要拿出白某为治病而贷款的20万元。

为帮助双方尽快解决问题,执行法官4次前往洪某家中组织调解。两个月后,洪某终于通过向多个亲戚借款,凑齐了20万元,白某最终同意和解,本案执行完毕。考虑到洪某一家确实困难,执行法官为其申请减免了执行费用。

关键词: 抚州卫生人才网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统计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答案2021 河北政法干警考试 2020国考成绩大概什么什么时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