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程庆:让青春在执行路上闪光

程庆,男,汉族,1989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进入永城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高庄法庭法官助理,负责民事案件执行工作。2016年被永城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被永城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2019年被永城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计“个人三等功”。

勤学善思,敢啃硬骨头

遇到空壳公司怎么执行?这是程庆遇到的第一个执行难题。2020年4月份,在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是一家公司,但银行账户内没有任何资金,经前往该公司住所地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房空,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对这些逃避债务的空壳公司就没有办法了吗?”程庆同志没有简单的终结案件的执行,而是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调取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发现该公司三名股东均为认缴出资,并未实际缴纳出资。同时,通过对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分析发现,该公司资产已转移至其中一名股东名下。据此,依法拘留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追加三名股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拿到120万元工程款,一个本来执行无望的案件最终全部执行到位。

创新方法,提升执行质效

如何提升财产处置效率?高庄法庭金融借款纠纷多,案件标的额大,财产处置周期长。如何能够既讲求效率,又能够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执行的重难点工作。程庆同志积极创新执行方法,确定了以当事人议价为基础、网络询价为补充、委托评估兜底的财产处置参考价模式,不仅提升了财产处置效率,还为当事人累计节省评估费用近百万元。2021年1至5月份执行到位金额高达4812万余元,而结案平均用时仅为36.20天。

刚柔并济,倾心促和谐

怎样在执行中贯彻善意文明理念?在执行一起五户村民联保贷款的案件中,了解到很多村民都以五户联保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但部分村民逾期没能及时还款,如果对所有联保村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会挫伤村民联保积极性。如何在执行中贯彻善意文明理念,激发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内生动力成为需要攻克的又一个难题。程庆同志率先在全院使用“预处罚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

在向联保村民送达预处罚通知书的同时,程庆同志和执行团队的同志一起将能够查控到的所有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予以冻结,对车辆、房产予以查封,并发出限制消费令。面对处处受限的失信环境和即将到来的强制措施,联保村民相互督促还款,积极与银行协商,最终全部还清银行贷款,村民感慨说“结结实实的上了一堂诚实守信的法治课”,而为该案的顺利执结,仅执行裁定书就制作了186份。

这就是永城法院执行战线上的优秀干警——程庆同志,一名在工作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开拓进取的法院干警,一个拒绝“躺平”,以满腔的热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的青年干警。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用自己良好形象、优秀业绩,展示了当代法院青年干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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