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开展执行业务专项培训活动促能力提升

为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水平,提升执行工作质效,6月17日下午,莲湖法院组织召开促能力提升执行业务学习培训会,邀请西安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刘哲、副庭长马春哲讲授刑事涉财案件执行的有关规定。莲湖法院党员成员、副院长晏逢昌、执行局负责人以及市中院执行局部分干警、莲湖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刑庭与立案庭部分干警参加了培训。

马春哲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逐条进行了解读,对共有财产的执行、到期债权的执行、终本与终结裁定的区别、追缴与退赔的区别等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解。刘哲针对参会干警提出的刑事涉财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干警学习热情高涨,现场反响热烈。晏逢昌要求大家要结合此次培训所学,对照刑事涉财案件执行标准,不折不扣地完成刑事涉财案件执行工作。

参会干警表示,此次培训会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效果显著,帮助他们及时掌握了刑事涉财案件执行的相关法条法规和操作实务,对提升执行业务素质、规范执行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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