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
来源: • 2021-06-28 13:12:53
“白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感谢你为我们老百姓做主”,2021年6月10日,拿到了赔偿款的原告专程来到宝塔区法院姚店法庭白海江庭长的办公室连声表示感谢,并将一面书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递到了白海江庭长和书记员侯婉玉的手中。
2019年11月1日下午5时许,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某村村民沙某邀请白某、张某一同饮酒。晚9时许,沙某离开饭店走失,后被发现死于位于姚店镇桃屯行政村高山村被告陕西某公司五工区梁场排水渠中。经延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调查认定,死者沙张平死亡原因系醉酒后不慎从该处坠落跌至梁场排水渠内死亡。后因沙某死亡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三原告遂将陕西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诉至宝塔区法院。承办法官白海江接收案件后,立即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同时积极与各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勘察出事现场,确定案件基本事实,后经过多次调解后,三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白海江法官立即进行了开庭审理,认真听取各方充分发表的辩论意见后进行了判决,认为被告陕西某公司在事故发生地从事施工活动,对施工场地的警示或守护不到位,致与施工无关的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与沙某死亡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由于其在被告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并缴纳了保费,双方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故二被告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判决由被告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三十多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主动履行及时支付了案件款。
原告在拿到案件款后,非常感动,为了表达感谢,遂向法官送来了锦旗,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