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

日,市政府印发《三门峡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

《管理办法》突出整体,以宅基地管理为核心,上延到规划,下延至质量管理,形成规划、审批、建房管理、风貌培育、执法监管等完整的管理体系。明确审批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工作,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从施工备案、图纸、队伍、材料到开工查验、现场管理、建成验收,形成闭合管理,强化村民自建住房质量和安全。

《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各项相关制度,完善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动产登记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履行村民自建住房质量安全行业管理,监管房屋质量,组织编制村民自建房设计图册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建筑材料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维护建材市场秩序,及时发布不合格建材信息。

《管理办法》要求,要充分认清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在提高村民建房质量、促进集约节约用地、保障农民居住权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具体任务,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 ndm 萌白酱 xx 补单平台 无翼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