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七项措施确保受灾群众 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到位

面对卫辉新乡一附院等医疗机构受洪灾影响,患者需要转院情况,市医疗保障局迅速行动,7月27日,召开卫辉受灾患者转院医疗保障协调会,就卫辉受灾群众救治、转院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七项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相关科室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先收治,后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二是及时结算报销。对卫辉转院患者在结算报销上开“绿灯”,一切围绕患者,一切服务患者,全力做好医疗保障工作,让受灾群众真切感受到来自医疗保障部门的关爱;三是医疗费用应报尽报。转院患者不能增加任何费用,不能因转院增加负担,所有医疗费用要应报尽报;四是实行“长处方”。对慢病患者实行长处方、手工报销,慢病患者由保障正常的月用量,改为“长处方”用药;五是实行“秋后算帐”。对及时收治受灾转院患者的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评估,从总额预算外进行补偿;六是加强统计工作。各医疗机构及时统计受灾转院患者,实行日报制,确保市医保局及时掌握信息数据;七是强化统筹协调。所有涉及受灾转院患者治疗的问题,由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科总协调,各责任科室分工负责,防止出现问题梗阻。

七条措施的落实,卫辉受灾群众医疗救治、转院等医疗保障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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