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用药质量安全监管

自2021年7月31日以来,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动员,迅速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召开“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推进会”,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质量监管工作。

会上,安排部署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质量监管相关工作,采取药品检查组督导检查、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并建立疫情工作信息日报告机制。

2021年7月31日接到通知后,我局连夜向药品零售企业下发“暂停销售退热药,发热人员请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紧急通知。立即拟定并督促药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承诺书》,要求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立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二是自2021年7月31日起,暂停销售“退热药”。“退热药”具体范围指:适应症含“发热”内容的药品(含各类化学药制剂、中药、中成药等),并提醒有发烧、头疼、鼻塞、打喷嚏、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群众尽快到就发热门诊就诊;三是销售处方药时严格凭处方销售;四是要求顾客排队进店,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测量体温、扫健康码,进店进行消毒;五是药店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六是每天对药品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婉君带领药品检查组,随机对辖区8家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及《承诺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求药店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确保零售药店及时下架发热药品,停止销售活动。同时,积极向药店工作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的重要和严峻,提醒药店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经营场所清洁消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顾客安全,有效发挥药店“哨点”监测预警灵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督促药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关键词: weex surge scheduled flowable p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