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为群众办实事——倾力帮扶办实事 绿色发展见实效
为更好的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洛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8次企业服务日活动于8月5日在宜阳县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展开。我市酒类企业代表、宜阳生态环境分局、汝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围绕“酒类行业废水污染物协议限值排放”主题,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修改单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修改单,指导酒类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为双方企业降低污水处理成本,实现互惠共赢,提供政策帮服。参会企业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和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分别就各自生产工艺、废水处理工艺、废水排放执行标准和污水处理成本变化情况等进行介绍;宜阳宜兴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与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约定间接排放限值的做法、签订《啤酒废水代替碳源合作协议(试运行)》情况和污水处理厂运营优化情况等进行介绍。与会企业对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指导酒类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协商约定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协调解决标准修改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双方企业合作共赢、享受政策红利等再次表示感谢,并赞誉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做为有态度、一线帮扶有温度、办理实事有速度、指导发展有高度。
2020年12月底酒类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布后,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向相关企业宣贯并做好排污许可变更、在线监控等行政事项和技术服务,促成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和宜阳宜兴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啤酒高浓度废水中的有机物作为污水厂补充碳源的试点工作,使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三家“协议限值排放”啤酒行业废水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协议,啤酒生产废水只需厌氧发酵预处理后,即可按照约定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再执行行业排放标准;进水浓度低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碳源得到稳定供给。经初步概算,签订协议后,青岛啤酒(洛阳)有限公司每年节约污水处理相关费用100多万元,下游污水处理厂节约碳源等购买成本20多万元。协作处理污水大大降低了啤酒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
通过交流学习,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表示下步将积极借鉴“青岛啤酒模式”,加强同下游污水处理厂对接沟通,降低企业成本,早日实现杜康酒厂废水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