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建立生态环保产业专家库,征集专家需满足四个条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近日发布通知:为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发展环保产业的若干措施》,大力提升全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拟建立生态环保产业专家库。

据悉,此次征集主要面向各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等从事生态环保产业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征集的专家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导则、技术规范,熟知所在专业或行业的国内外、省内外情况和动态,工作业绩突出。

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或者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生态环保产业咨询、项目评审、技术指导工作和相关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关键词: 山东,生态环保产业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