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6亿元+四种运营方式!安徽省当涂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开始资格预审

近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开始资格预审。

当涂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预算金额为59225.28万元,包括新建和改扩建两部分内容。

存量部分,包含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座(1.5万t/d),污水泵站8座,分别为长塘钢铁厂泵站、粮食局大院泵站、青莲路合流泵站、天井街合流泵站、姑孰新区泵站、提署路污水泵站、太平府路北端污水泵站、太平府路南端污水泵站,及主城区污水/雨水管网约171.96km。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共计约113.73km,其中,主城区雨水管网改造25.82km、新建雨水管网0.38km,污水管网开挖修复50.78km,新建19.55km;经开区雨水管网改造3.84km,污水管网修复13.36km。合流泵站改造共计5座,分别为天井街泵站、粮食局泵站、钢铁厂泵站、青莲路泵站、姑孰新城泵站。

新建部分,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内源(水系)污染治理23.31km及智慧水务工程两项建设内容。其中,内源(水系)污染治理23.31km包含西护城河、粮食局水塘、长塘等25条河道的水系整治及生态整治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包含城市排污监测、软件系统、基础设备三项内容。

本项目拥有四种运作方式,具体如下:

1) 对于不需要进行改扩建的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提署路污水泵站、太平府路北端污水泵站、太平府路南端污水泵站,仅将其运营权转让给项目公司,从而纳入合作范围,但资产所有权不发生任何变动,因此,可采用PPP模式下“转让-运营-移交(TOT)”的运作方式;

2) 存量资产中的天井街泵站、粮食局泵站、钢铁厂泵站、青莲路泵站、姑孰新城泵站及主城区污水管网部分(含合流管网),在将运营权转让给项目公司后,后续需进行泵站的改扩建及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但资产所有权不发生任何变动,因此,可采用PPP模式下“改建-运营-移交(ROT)”的运作方式;

3) 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中涉及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未纳入经营权转让的资产,采用委托运营(O&M)的运作方式;

4) 内源(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在后期项目投资建设环节存在较大的资金筹措需求,且期满后需将项目资产设施交回政府方,因此,可采用PPP模式下“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

项目整体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采用O&M运作方式的子项除外)。其中,存量污水处理厂、提署路污水泵站、太平府路北端污水泵站、太平府路南端污水泵站部分无建设期,双方完成存量资产转让后,即可进入运营期,合作期限均为运营期;长塘钢铁厂泵站、粮食局大院泵站、青莲路合流泵站、天井街合流泵站、姑孰新区泵站以及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的内容,其建设期不超过3.5年,剩余期限为运营期;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中涉及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采用委托运营(O&M)的运作方式,合作期为8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内源(水系)污染治理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的建设期为3.5年,剩余期限为运营期,县住建局书面同意某子项开始正式运营后即进入运营期。

附: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2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依法免税、不需要或暂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文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有效授信证明或初步合作意向书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意向书为准。(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可为联合体各成员融资额度的总额)

3.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具有处理规模不低于1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或总投资7.5亿元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投资或设计或建设或运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满足要求即可;若投资业绩归属申请人的控股子公司,须同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控股比例须大于50%)。

3.3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单位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若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完成资质变更,则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即可;

B.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和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完成资质变更,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即可;并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1)、2)项资质要求分别有一家联合体成员满足即可;若多个联合体成员同时承担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的,则按承担相同工作的成员中的较低资质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3.4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7家。联合体中限1家企业作为牵头人,牵头人在未来成立的项目公司中必须控股(即持股比例≥50%),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2)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条,第4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3.2条的要求;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满足第3.3条对应要求即可;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后不得变化或更换。

4、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申请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本项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6、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资格预审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其他要求

(1)提供的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联合体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

2)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3)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申请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申请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网上获取该包别的资格预审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网上资料下载、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

4、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申请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关于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的政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3、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申请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申请文件,申请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cn/)及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上发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仅在以上2个网站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事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申请人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公告媒体,并自行查阅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6、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公开招标的投标。

7、对于独立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有签字或盖章可均为电子签章;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余需要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可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签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立云

电话:155 0555 2678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中路与于湖北路交汇处西北

2、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凯、李建辉

电话:1321274617218911318961

E- mail:yangkai13@sinochem.com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荷华明城大厦D座1508室

投标保证金交纳(本次为资格预审,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关键词: 污水综合治理 当涂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