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天(29日)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四省区部分地区因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被通报。

黑龙江:大量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松花江

督察发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存在明显短板,位于哈尔滨市中心城区的何家沟、松浦支渠入江段在2018年被认定为黑臭水体,地方经治理于2020年底上报实现销号,但不到半年即返黑返臭。

监测结果显示,经松浦排涝桥下雨水口流入松浦支渠的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374毫克/升和34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8倍、33倍。何家沟下游段3个防洪排涝雨水泵站,也都有大量生活污水汇入,河松泵站和康安泵站污水氨氮等浓度严重超标。哈尔滨市2019年提出建设群力西污水处理厂,但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时还未开工。根据“十三五”规划,何家沟上游的平房污水处理厂,应于2020年底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至今处于调试状态,仍在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何家沟上游磨盘山净水厂脱泥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含泥废水处理厂始终未建成,每天产生的约2万吨含泥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何家沟。督察还发现,哈尔滨市河道清淤敷衍应对。有关区县对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不落实,何家沟上游30多公里河道仍沉积大量底泥,导致水质重度黑臭。

贵州:“两高”企业违法问题突出

贵州省六盘水市严控“两高”项目不到位,突破规划盲目布局焦化企业,部分“两高”企业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失真、污染扰民问题突出。

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对焦炭产能实施等量替代。但近年来,六盘水市未严格执行焦化产能控制要求,违规为威箐焦化公司、旗力新能源公司等5家企业办理焦化项目备案手续,备案总产能达到1080万吨。督察发现,部分“两高”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宏盛煤焦化公司、旗盛煤焦化公司粉尘、异味等污染问题突出,周边群众苦不堪言,意见很大。宏盛煤焦化公司长期不如实统计上报能源消耗情况,2021年1—11月漏报洗精煤使用量3.6万吨。旗盛煤焦化公司根据经验值上报,远低于实际能源消耗量。

陕西:重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迟缓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对汉江一级支流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不重视,部分重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迟缓,蒿坪河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根据规划,蒿坪河流域水质在2020年底前要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但在2021年10月,蒿坪河流域25个水质监测点位中,劣V类多达16个,小磨沟、黄泥沟、猪槽沟等点位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线麻沟现场采样监测pH为4.27,水质呈酸性。督察发现,蒿坪河流域范围内存在大量废弃矿渣露天违规堆存点,且防渗措施严重不到位。截至2021年4月,蒿坪河流域范围内仍有95处弃渣堆场,堆存量超过300万立方米,其中41处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占比高达43%。抽查发现,紫阳县明华石煤矿数万立方米废渣露天堆存,部分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汉滨区建发矿业废弃矿渣治理项目未对废弃矿渣堆场周边及底部防渗,淋溶水未经收集处理,最终排入蒿坪河。督察组还发现,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如场地污染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多个重点项目,截至督察进驻时也仍未建成。

宁夏:吴忠盐池县工业园无序发展 违法排污多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区无序发展,威胁古长城安全,多次出现违法排污现象。

督察发现,盐池工业园在整合优化过程中,未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等要求,反而增加开发区面积,导致石膏矿露天开采规模扩大,进一步破坏当地草原生态系统。督察发现,宁夏盐池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除尘效果差,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0倍;宁夏宁鄂石膏有限公司、盐池县银石石膏建材有限公司烟气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大气污染严重;宁夏苏沪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烟气脱硝设施长期不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明显异常。督察还发现,宁夏宁鲁石化公司紧邻头道边段明长城开发建设,有400米明长城竟然还处于厂区范围内。卫星遥感影像显示,2014年后,宁鲁石化公司在明长城保护范围内违法新建炉渣库、甲醇储罐等工程,其中甲醇储罐距离明长城不足20米,严重威胁头道边段明长城安全。

关键词: 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