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的“蛋糕” 社会资本如何分享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进一步明晰社会资本参与的内容、方式、程序,为社会资本充分掌握信息、理性分析研判、公平公正公开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保障。生态保护修复这块“蛋糕”,社会资本怎么分享?

现状——

标杆项目“闪耀”民企身影

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面广量大、耗时耗力,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参与。“徐州潘安湖国家湿地公园原本是徐州全市最大、塌陷最严重、面积最集中的采煤塌陷区,如今经过修复改造开发建设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无锡东珠生态作为上市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核心技术与专业研发团队的生态环保企业之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扎根江苏市场,业务版图覆盖全国。

在南京市浦口区老山东麓,投资88亿元兴建的龙之谷主题乐园一开园即成热门“打卡地”,而旁边的矿坑蜂巢酒店去年开业以来也吸引诸多游客。2016年,上海华昌集团用6600万元摘得矿坑用地,次年又以5.85亿元取得645亩废弃工业用地,此后将生态修复和矿山再利用结合,因地制宜打造酒店和主题公园。如今,两个项目投运后,年游客接待量预计达300万人次。

浦口区常务副区长吴俊介绍,在矿坑修复过程中,他们并不是简单地整地复绿,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宕口的治理,既减少政府投入,修复矿山生态环境,也高效利用存量废弃土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此前,我省已有不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成功案例。省财政厅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至2021年11月底,全省PPP在库项目413个,投资总额约8307亿元,涉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其中354个项目已落地实施、落地率86%,落地总投资7117亿元,吸引社会资本6041亿元。

我省在库PPP项目中不少与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比如,泰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在高效处理污水的同时,对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双管齐下改善水体环境。

瓶颈——

碧水蓝天需大量资金“护航”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韩召迎介绍,“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共投入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79亿元,支持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多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十三五”期间,省财政5年累计安排100亿元,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目前,太湖连续第14年高质量实现“两个确保”目标,水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而近日出台的《徐州市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徐州将安排生态修复重点项目5大类84项,总投资约224.8亿元。

如何突破资金“瓶颈”?省委党校校务委员、经济部教研室主任李宗尧教授表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可以弥补资金量的不足,同时优化资本的投入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还可以借助社会各方的参与,扩大生态保护修复的社会影响。

能否从生态修复中获得稳定可持续的收益,成为社会资本是否愿意投入的关键。“生态修复项目一般来说回报不高,或者说很多项目需要长期运营后才有回报,投资周期长,与社会资本偏重利润、关注短期收益的特点存在错位。建议进一步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业内相关人士表示。

此次《意见》出台,有望成为行业转折点。东珠生态负责人认为,《意见》提出要以“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开发,给公司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一方面,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本身顺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是利国利民的蓝海事业;另一方面,公司在修复建设过程中获得自然资源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再进行碳汇交易,给公司在原有项目收入的基础上提供业绩增量,这与公司目前正在探索的林业碳汇合作开发模式不谋而合。”

潜力——

“谁修复,谁受益”激发热情

更多盈利模式,才能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谁修复,谁受益。”长城证券环保行业分析师杨成表示,《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为社会资本的参与探寻回报机制。社会资本可以选择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三种不同方式,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参与自然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镇生态系统、矿山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各类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对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释放产权关联的权益,这些产权关联权益同样具有较高含金量。“比如,河道疏浚产生的泥沙,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剩余的还允许进入市场交易,丰富了企业盈利手段。”杨成说。

通过释放政策红利,为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挖掘生态修复潜力。在宜兴国合环境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总经理邵焜琨看来,《意见》是国家在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EOD)上的一次探索,将通过更多的保障来提高投资人的信心。“比如,政企双方预计一块2000亩的区域环境全部改善以后,土地价格能从每亩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以前,这种增值都是由房地产商享受,现在则变成负责综合开发的EOD投资单位。”

面对新机遇,不少社会资本跃跃欲试。东珠生态主要负责人表示,公司此前承接的生态项目,尚未产生正常盈利外的附加收益,但公司相信,“双碳”战略目标提出后,公司和政府在草原治理、国储林建设等领域,将会碰撞出多模式、深层次的合作火花。

落地——

对政府执行有着更高预期

社会资本“蓄势待发”,仍需政府“保驾护航”。不少民企对政府如何执行提出更高预期。

李宗尧认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首先要做好公益性和投资性的平衡,当前主要是做好社会资本收益性的保护,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同时也要防范资本的过度逐利性,更好服务生态保护修复的公益功能。其次要做好近期收益和长期收益的平衡,做好顶层设计,保护资本收益的持续性、连续性。此外,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必须坚持公平自愿原则,让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

社会资本与政府的深度互融与良性互促,需要用制度来规范、用机制来引导、用实践来创新。“各级政府要用政策法规、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财税支持、资源利用、金融扶持、科技创新、信用奖惩等建立全方位互融的规章制度,只有既做好顶层设计,又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才能推动行业不断进步。”杨成说。

“PPP项目在实施方案设计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社会资本能够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省财政厅金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通过加强项目监管、实施绩效评价、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等措施,激励社会资本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据了解,省财政厅正在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对接,希望在江苏落地一些EOD模式项目,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修复。

“十四五”期间徐州生态修复工程资金从何而来?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处处长谭忠诚说,资金细化分为市级以上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市场化资金和其他资金5种类型。按照“渠道争取、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原则,要求各部门整合各类生态修复资金。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拓宽生态修复投融资渠道。

关键词: 生态修复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