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率先发布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技术规范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技术规范》(DB3701/T 8-2022)正式经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布。为坚决防范隔离场所疫情风险外溢,济南市创新防控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隔离场所污水消毒规范,有效支撑了济南市集中隔离点污水消毒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保障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由中建八局一公司承建的济南市钢城区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点处于竣工收尾阶段)2020年疫情防控之初,针对隔离场所污水消毒工作缺乏技术规范的问题,济南市紧急编制《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技术规范》,并于2020年正式发布济南地方标准,弥补了国内疫情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技术规范的空白。2021年9月,为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变化,济南市启动《技术规范》修订,先后组织中国科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20余家科研院所、高校,涉及防疫、环保、住建、给排水等多领域的全国50余位专家学者,多次修改、集中修订形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技术规范》。新标准明确了不同消毒剂的应用场景、适当延长消毒接触时间、消毒接触池建造与运行管理标准、加强人员防护等级等内容,弥补了国家在隔离场所污水消毒标准方面的的技术空白,抓实防疫的“最后一公里”,打造山东省疫情防控“济南样板”。《技术规范》出台后,济南市尝试将污水消毒工作从“纸面上”落到“地面上”,做到隔离场所污水消毒“三变”,即变“异位处置”为“原位处置”、变“人工投加药剂”为“自动投加药剂”、变“敞开式消毒”为“密闭式消毒”。通过自动化远程控制系统和全链条封闭管理,避免了高风险环节,实现了污水消毒工作的安全化管控,有效降低了隔离场所疫情外溢风险,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今年1月,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济南市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毒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

关键词: 污水消毒 隔离场所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