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播资讯】摸清底数 精准攻坚 江苏创新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

近年来,江苏省创新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为全省“十四五”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了有效支撑,为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提供了有力抓手,也为江苏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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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污水收集处理大幅提升   但仍存在较大缺口

2020年开始,江苏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简称“333”行动)。具体而言,“三消除”即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网空白区;“三整治”即整治工业企业排水、“小散乱”排水、阳台和单位庭院排水;“三提升”即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管控水平、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养护管理水平。

目前江苏累计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436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约1.3万公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

“但江苏部分地区仍存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污水管网建设尚不完善,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下一步住建部门将持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根据乡镇污水处理大排查形成的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以COD为核算因子  科学评估污水实际集中收集处理率

为加快破解城镇区域面源污染难题,有效缓解汛期溢流污染,2020年初开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试点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在省域内兼顾区域和流域代表性,选择无锡宜兴、盐城滨海、扬州江都和镇江丹阳等4个地区率先开展水污染物平衡核算试点,结果显示,有不到四成的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2021年初,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订了《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办法(试行)》,并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组织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明确以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产城融合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核算区域,以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核算单元,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为核算对象,以化学需氧量(COD)为核算因子,以260mg/L、350mg/L分别为低阶和高阶校核浓度,通过核算区域城镇生活水污染物产生、处理与排放情况,科学评估区域生活污水实际集中收集处理率。

按照“算、建、管、考”的工作思路,以及“县核算、市审核、省审查”的工作方法,江苏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全省首次县级以上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

“具体来说,就是计算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不仅核算水量,而且核算实际处理的水污染物,也就是COD。把污水处理厂收集到的COD总量,减去收集处理的工业污水的COD总量,就得到了该区域实际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COD总量。根据该区域抄表到位实际供给的生活用水总量,按照相应的系数,计算出该区域应该产生的COD总量。把前者作为分子,后者作为分母,相除就得到了该区域有效的集中收集处理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处二级调研员黄卫介绍说。

2020年度核算结果显示: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能仍然不高,区域间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核算结果与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掌握的情况基本一致。

“对症下药”  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针对水污染平衡核算排查出的问题,江苏强化核算结果应用,各地结合核算结果持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尽快补齐短板、提升能力。

“连云港聚焦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开展补短板工程,主要从污水收集能力提升、处理能力建设和排水户整治等方面着手,全市城区共完成新改建、控源截污管网228.87公里;新投运3项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7万吨/日;全市城区共完成了25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处长王学连介绍说。

2022年6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制定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二是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城市污水收集能力建设,四是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五是强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六是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像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主要是针对含重金属、有毒有害难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工业污水,新建项目不得接入,如果已经接管的,我们正在制订相应的评估办法,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也要求限期退出。”黄卫说。

未来,江苏还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通过平台逐级上报,以及动态核算和实时监管功能。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还设立专门工作组,把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列入目标任务书,每年考核评估。

关键词: 江苏,城镇区域水污染,污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