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复明”路灯照亮群众夜间出行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多年不亮的路灯终于又亮了,再也不用为晚上出行安全担忧了。”近日,石阡县石固乡集镇居民余长桂一家人喜上眉梢。其中缘由还得从3月下旬巡察组的一次走访说起。

3月28日,第四巡察组在走访石固乡集镇居民时,在集镇经营百货店的余长桂看见巡察组走访的工作人员,主动走上前说道:“我们街上路灯一直不亮,一到晚上一片漆黑,也没有人管,晚上出门实在不方便。”说起集镇的基础设施使用情况,一旁的群众也跟着聚拢来,语气很不满。

为了精准掌握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晚巡察组到集镇实地察看,发现集镇路灯一共70余盏着实不亮。巡察组进一步了解到,前几年只有传统节假日偶尔会亮起,其余时间几乎不亮,还曾因路灯故障引发过交通事故。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巡察组找到乡村建所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了解情况,该路灯安装于2008年4月,路灯故障后,由于经费紧张,迟迟未维修,长期停用。同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在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移交给石固乡党委。

问题反馈得到了乡党委的高度重视,随即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镇路灯修缮事宜,安排4万元资金,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联系施工队抓紧实施,确保整改到位。巡察组从问题处置到整改措施再到整改实效及时跟进监督,促使“失明”的路灯能够得到行之有效的“治疗”。在巡察组的监督推动下,一盏盏“失明”的路灯又恢复了原本属于他的“光明”,群众夜间“摸黑”出行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路灯又被“点亮”的小事,是石阡县委在开展“巡乡带村”巡察工作中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问题的一个生动缩影。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基层巡察工作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巡察整改实效取信于民。”石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 庹松 杨静

编辑 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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