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好人”称号!网红虐猫遭怒批,什么法律能管?

今年4月底,美食博主徐某辉(网名@杰克辣条)因虐猫事件引发关注。

有网友发帖爆料称,徐某辉有“处刑式虐猫”行为,他还自称曾长期大量捕捉流浪猫后残忍虐杀,并拍摄虐杀视频上传网络进行炫耀、贩卖。

4月27日,阜南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证实,经查明,3月15日,徐某辉(男,29岁)在阜南县鹿城镇一小树林内对猫实施虐待,并拍摄成短视频在QQ群内分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辉予以治安拘留。


(资料图片)

4月27日下午,徐某辉在网上发布致歉信称,对于自己虐待猫并拍视频、嫁接网上虐杀猫的视频在QQ群里分享的行为,感到非常的羞耻、懊悔和抱歉。

“我诚心接受网友的监督谴责和社会的批评教育,也愿意承担由此不良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今后,我将引以为戒,遵守公德,健全人格,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

截至目前,“杰克辣条”在多个社交平台的账号均被封禁,其经纪公司日前回应称,已和徐某辉终止合作。

公开资料显示,“杰克辣条”原名徐志辉,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人,曾因把烈士的照片与烈士登记信息表还给烈士家人,于2022年7月份获得“阜南好人”特别奖。

据红星新闻报道,5月9日,记者联系到颁发前述奖项的阜南县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称,徐志辉当时把烈士资料从安徽送到湖南,“确实做了一些好事”,因此获评“阜南好人”特别奖,这种弘扬正能量的事情是值得鼓励的,“至于他后面做了一些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我们已在5月5日发了通告,经会议研究,已经取消了他的荣誉称号。”

专家:“虐猫”背后潜藏心理危机

什么法律能管?

对于徐志辉虐猫一事,绝大多数网友都表达了强烈愤慨。虐待甚至虐杀动物是一种心理疾病吗?面对虐猫等行为,什么法律能管?

据中国新闻社“国是直通车”报道,上海长征医院心理科副教授、副主任医师潘霄表示,“虐猫等虐待动物行为是心理疾病的表现之一,放任不管有产生极高社会风险的可能。”

潘霄认为,如果虐待动物实施者超过18岁,不能排除其患有人格障碍的可能性,需要到专业医院的心理科接受正规系统心理治疗。

目前,尚未针对虐待动物行为专门立法。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指出,在网络空间亦要遵守公序良俗,虐猫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涉嫌破坏公共秩序,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5月8日,人民网发表评论称,“可以不爱,请勿伤害。”有人爱猫爱狗,有人不喜欢猫狗,这很正常,但是不爱猫狗,不等于就要虐待他们。善待生命,这是为人的底线。以极端残忍的方式虐待小动物,不管出于何因,都是不可原谅的......处刑式虐猫”,可憎!这是向人类良知挑战,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

中国青年报综合:红星新闻(记者:卢燕飞)、国是直通车(赵斌)、人民网评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