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今日开庭宣判,紫牛新闻记者现场直击


(资料图)

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留下遗书指认班主任用暴力手段,其父母刑事自诉孩子班主任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曾于4月2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经过当天近1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择期宣判。8月9日上午9时30分,濂溪区法院开庭宣判此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将现场旁听。

濂溪区人民法院

在开庭前一天,宽宽爸爸张定杰告诉记者,“我之前研究发现,在全国其它地方曾经也有过类似案件发生,法院也就此类案件有过判例,所以对于此次宣判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但当开庭当天早上记者再次见到张定杰时,他还是忧愁地表示自己前一天晚上根本没怎么睡着。

据此前报道,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宽宽在放学后,在自家小区高楼跳楼自杀,后来其父母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内容为指认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在事发后宽宽父母在查看教室当天及前半个月监控发现,邹某多次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侮辱,甚至还揪起学生的脸。

宽宽留下的遗书

2021年12月,张定杰夫妇向九江市濂溪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判定邹某犯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月中旬,法院立案。2022年7月10日当地教育局通报了对邹某的处理意见。通报指出邹某存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接受庐山住宿安排等问题”、“多次对多名学生有讥讽、歧视行为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给予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和调离教学岗位处理。

2023年4月29日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张定杰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被告邹某出庭了,看到她态度依旧很顽固,没有丝毫认罪认罚的态度,一直在逃避责任,对于此前教育局通报的她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拒不承认,并辩称她这是幽默式教学,对此我感到非常气愤。”

(图片来源:记者拍摄、受访者提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徐韶达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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