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52.78亿元!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项目通过用地预审

8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函复该厅,原则同意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共批复用地面积153.62公顷。同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具了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龙云灌区工程是国务院部署实施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今年重点推进开工建设的6大灌区之一,工程总投资52.78亿元,共批复用地面积153.62公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3年。

该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蟠龙、中甘岭、云良等3座水库;新建引水渠11.94公里、4条输水干管(渠)34.53公里、29条支管(渠)34.05公里、泵站26座,对现有灌区的骨干渠系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8月16日,中甘岭水库已正式开工建设。

自然资源部在批复中要求,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有关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应依法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督促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规划修改听证、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涉及占用耕地的,足额落实补充耕地费用,按照“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按照法律规定,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履行批准程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将对生态功能的影响降到最低。(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肖海珍)

关键词: 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项目 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重大水利工程 龙云灌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