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探索推行安全生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

本网讯  记者程璐  通讯员王雷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模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日前,安徽省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三位一体”执法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三位一体”执法是指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采用“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工作模式,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规定》运用于全市范围内中型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

检查前:针对性制定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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