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入刑

本报讯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同日施行,明确了多个新罪名,包括妨害安全驾驶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高空抛物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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