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E案代兵:建议加强基层集镇“门面房”防火规范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层城镇化率不断提高,村民向集镇集中同时导致居民生活需求增多,城郊结合部的沿街门面,服装店、快餐店、烧烤店、超市、药店、小吃店等经营业务不同的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分布在大街小巷,这些店铺活跃的同时,火灾也时有发生。

一方面现状堪忧,沿街商业店铺一般都是个体经营,缺乏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许多店铺内有些存放着大量易燃物品,既无分类存放,又不注意保持适当间距并远离火源、电源,三合一现象普遍,消防通道与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属地社区或村居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力度不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明,300平方米以下门面房出租经营前几乎都没有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为此建议:规范基层门面营业前安全源头管控,无论面积大小,开业前都必须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指定基层检查验收的具体部门是属地派出所还是消防部门或是住建部门;强制性要求对门面房增设消防安全烟感预警装置;明确细化乡镇村居门面房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关键词: 建议 加强 基层 集镇